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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新闻

关于2018年毕业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2018年02月26日 10:32  点击:[]


各学院:

为提高2018届学生毕业实践教学质量,确保顶岗实习运行机制的落实,按照《天津职业大学学生毕业实践教学管理规范》(津职大〔20155号)要求,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毕业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1.制订毕业实践计划、实施指导:112周(2.265.18日)

学生选择题目后,教师制订指导计划,按照进度安排进行指导。

填写表格:《毕业实践任务书》、《进度计划表》

2.中期检查:89周(4.164.27日)

各学院组织各专业采取学生汇报、指导教师汇报、检查BB平台互动情况等多种形式进行中期自查,并组织教师或企业专家对50%的学生进行抽查,以掌握毕业实践教学的工作进度、教师指导等情况。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BB平台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填写表格:《毕业实践中期检查记录表》(指导教师填写);《毕业实践中期抽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填写)

3.重复率检查:1314周(5.216.1日)

13周周一教务处发布检查名单,各学院按照标准提交文档,教务处实时向各学院反馈检查结果,被抽检论文的最终检测结果“全文(标明引文)检测报告单”需在毕业答辩时作为论文附件一并提交答辩小组,不提交的不予答辩。检查要求见《规范》。

4.毕业答辩

1)申报、审核答辩计划:1213周(5.145.25日)

各学院12周周三前根据各专业答辩实际情况上报答辩委员会名单、答辩时间和地点。教务处13周周三前反馈审核结果。待答辩安排审核通过后,各学院方可通知学生,组织进行。

2)按期答辩  15周(6.46.10日)

答辩要求见天津职业大学学生毕业实践教学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填写表格:《答辩记录表》、《毕业生答辩评分表》(院系)

相关表格:《毕业实践材料整理程序》、《毕业实践封面》、《学生答辩材料整理顺序》

3)延期答辩 第16周(6.116.13日)

对不能按期答辩的学生进行延期答辩。凡因重复率不符合要求而延期答辩者需要在15周周一前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并进行检查。重复率在30%以下者,方可参加延期答辩。

5.成绩鉴定及汇总

答辩工作结束后,经由专业负责人、教学院长审核后,指导教师将学生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1)成绩鉴定  15周(6.46.8日)

2)成绩汇总、存档  16周(6.116.15日)

填写表格:《毕业实践鉴定表》、《企业项目结题表》(申请教师填写)

相关表格《院系毕业实践教学管理文件归档目录》。

6.上报优秀论文  17周(6.196.22日)

7.撰写毕业实践工作总结 18周(6.256.29日)

各学院在18周周五前上报毕业实践工作总结。

相关表格:《毕业实践工作总结提纲》

 

 

 

                               天津职业大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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