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学规范化管理与教学文档建设,提高教学管理质量,学校决定在2018年4月9日至4月27日开展针对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学基本文件规范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应范围
2016、2017级三年制、“3+2”学生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核心课程。
二、检查内容
教学基本文件。主要包括:课程标准、整体设计、单元设计教案、考核方案。
三、检查依据
涉及的教学基本文件模板参考依据:
1、“课程标准”参见《关于印发《天津职业大学工学结合课程标准规范(试行)》的通知》津职大示[2007]6 号(见附件1)
2、“课程单元设计教案、课程整体设计”参见《关于印发《天津职业大学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标准(试行)》的通知》津职大示[2007]13 号(见附件2)
3、“课程考核方案设计”参见《课程考核方案设计要求及样例》(见附件3)
四、检查时间
教学单位自查时间:4月9日—4月13日;
学校专家组检查时间:4月16日—4月20日;
教学单位整改时间:4月23日—4月27日。
五、检查工作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
1、本次检查在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在规定的各教学单位自查期间,各教学单位必须认真完成自查工作,将全部资料归档,电子版即可。
2、教学单位根据检查项目(附件5)针对每门课程完成表格填写自查工作后,同时应撰写自查报告(附件4),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明确写入自查报告中,一式两份(附件4+附件5),一份于4月13日下班前提交教务处备案,另一份由教学单位存档。同时按照“学院-专业-年级-课程”建立文件夹归类教学文件拷贝教务处许冰冰老师(行政楼214)。
(二)学校专家组检查工作
1、专家组在审阅教学单位自查表格及总结汇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文件及存档材料,填写各项检查内容记录表(见附件5)。
2、专家组对教学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反馈,形成书面材料,提交教务处备案。
3、专家组就检查情况与各学院进行反馈。
(三)整改工作
1、教务处根据专家组检查反馈情况,对教学专项检查进行整理分析。
2、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整改工作。
六、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实事求是进行自查,确保真实、客观、完备地提供相关材料。
2、对反馈存在突出问题的教学单位,应认真总结,制定整改措施。
教务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