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 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多年来,在校党委和行政的直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不断建立健全推免生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对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我校推荐2019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时间段为2017年9月7日至9月25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院应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包含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研究生导师代表在内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二、严格依规实施
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天津科技大学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津科大发〔2018〕157号)(以下简称《工作办法》)中规定的推荐条件和程序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各学院须制定本单位推荐2019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内容包括推免工作报名、审核、面试、成绩核算、公示、复议等环节的具体操作办法以及本学院推免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细则须报教务处备案。
三、注重综合考核
各学院在进行推免生遴选过程中,应坚持立德树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应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在考察学生专业学习成绩的同时突出对学生科研潜质、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察,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面试环节应明确考察内容和分值,注重对学生德智体美、心理素质、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衡量。
四、落实信息公开
各学院须将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报名流程、评审方法等提前向学生公布;各学院须将推荐结果(含拟推荐名单及综合成绩排名)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推荐结果无效。
各部门、各学院要加强人员管理,严肃推荐工作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推免工作的原则性和严肃性。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应于规定时间内(见2019届推免工作时间进程表)将《天津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报表》、《天津科技大学2019届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记录》、《推荐2019届免试研究生候选人上报表》、《推免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候选人全部申报材料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其他说明
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入学后统一体检,如发现存在《工作办法》第二十五条中所列相关情况的,取消相关人员推免资格。
附件:
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
附件2:各学院推免研究生分配名额
附件3:2019届推免工作时间进度表
附件4:天津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报表(普通类、2+3、支教团用)
附件5:天津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报表(体育特长类专项推免生用)
附件6:天津科技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报表(优秀创新人才专项推免生用)
附件7:天津科技大学优秀创新人才类专项推免生推荐书
附件8:天津科技大学2019届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记录
附件9:推免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附件10:推荐2019届免试研究生候选人上报表
附件1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务处 代章)
2018年9月7日